售后服务流程
客户(接收消费者服务需求)——业务跟单(填写售后表格并收据有关证据)——售后专员(分析投诉情况并给予处理意见)——质检部经理(鉴定质量问题并划分责任部门)——售后专员(回复客户最终结果) 注:所有退货必须经过我司人员签名确认,否则视为无效,我司一律不受理。 凡协商退回的产品需包装完好无损,且拆包鉴定只存在备案的售后问题可以冲全款处理,其它情况(如包装破损,少部件等其他问题)公司视情况给予折扣冲款
实行三包:修理、更换、退货(凭有效证据)
产品自交货之日起90日内,发生严重质量问题,客户可以选择退货、换货、或修理。退货时,按原购买价格一次退清货款。
产品自交货之日起180日内,发生严重质量问题,客户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;换货时,免费为客户调换同规格型号、同样式的产品。
在三包有效期内,同一严重质量问题,修理两次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,凭修理记录和有关证实,可以为客户免费调换同规格型号、同样式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退货。
在三包有效期内,符合换货条件,客户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,可以给予退货,但对已使用过的产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。(折旧费计算自交货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,按10‰日计算.)。
售后服务时间
1.接到书面服务需求后5个小时内根据情况给予客户回复处理意见;
2.如客户对处理结论有异议的,客服部经理在4个小时内结出最终的处理结果;
3.如需补件的配件3天内,五金\软体产品1个星期内由业务跟单发予客户;
4. 如需返厂维修者,按我司收到产品后1个星期内维修好返还给客户。
如您在上述规定的时间,我司人员不予反馈处理时间,可直接电话联系13946162998。
属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实行三包,但可以实行收费维修
1.对家具产品软硬程度及舒适感,不满意的情况。
2.软体产品表面少于38毫米(1寸半) 的轻微下陷。
3.产品曾遭弄污﹑燃烧﹑毁坏或保养不当所导致的损毁、屈曲,于床垫,床架上站立、跳跃或4,.坐于床垫边陲位置等,因不适当清洗所导致的任何损毁及污渍,均视作保养不当。
5.床垫及弹簧床架的表面布料及配件、床侧定形钢线的损毁,床垫边陲的手挽,此手挽只供辅助6.调整床垫位置,不能用作搬运或翻动床垫。
7.皮面在使用期间磨损或变色。
8.未在拆包装后**时间投诉的产品外观损坏。